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本机关对天津联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检查结论
1、验收材料需完善。
2、采购文件内容不规范。
3、政府采购文件中项目评分标准不量化。
4、采购文件中用语表述不严谨、不规范。
5、未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发布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
6、收到质疑函,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对质疑做出书面答复。
二、整改意见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整改,将整改结果(加盖公章)及相关复印件报送到武清区财政局。
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