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本机关对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检查结论
1、验收材料需完善。
2、采购文件内容不规范。
3、档案管理不规范,缺少部分音像资料。
4、政府采购文件中项目评分标准不量化。
5、采购文件中用语表述不严谨、不规范。
6、部分供应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
二、整改意见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整改,将整改结果(加盖公章)及相关复印件报送到武清区财政局。
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