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
津静财结通〔2021〕2号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本机关对翔博(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执业工作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发现你公司在202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执业过程中存在如下情况:
一、检查结论
1、资格条件设置存在不合理条款。
2、评分因素未量化。
3、无项目验收相关资料。
二、整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十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依法整改,并于2021年9月17日前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