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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采罚〔2021〕1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1-10-18 00:00:00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靖江市旭飞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746808129E

住所:靖江市经济开发区城北园区长新路16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参与2020年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新型单警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C-HG20200007)的采购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假材料,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3595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处罚日期

2021109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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