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津南财采投决〔2021〕3号
一、项目编号:TGPC-2021-D-0454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一路发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700号(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院内)
被投诉人1(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被投诉人2(采购人):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津港公路与天嘉湖交口处
相关供应商1:天津津平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北义庄村津港公路北
相关供应商2:天津海联力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歧公路73号
四、基本情况
1.投诉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由被投诉人2委托被投诉人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70万元。2021年8月2日,本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年8月13日,本项目组织磋商及评审,共有三家供应商参与磋商。同日,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1。
2.主要投诉事项
(1)投诉人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因素中“提供维修主管和质量检验人员的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的要求缺乏严谨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2)投诉人称,投诉人提供的材料能够充分有效证明其维修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和服务能力,该项得分应予以认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为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