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津辰财采投决[2021]13号)
一、项目编号:BCGP-2021-023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智慧政务服务平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拓甫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经济开发区双辰中路西8号316室
被投诉人1: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被投诉人2: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北辰大厦1号楼1807室
四、基本情况
1.经查,2021年6月28日受被投诉人1的委托,被投人2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诉项目实施采购,项目预算为3140.1743万元。
2.主要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 一、针对质疑事项1,我中心组织现场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论证后,认为贵公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情况,内容如下:
1、招标需求:8.智能客服★22.在对话生成方面,其合理性( Appropriate )不低于Seq2Seq、HRED、VHRED、WSI、 HRAN、Static模型,其一致性(Coherent)比Seq2Seq、HRED、VHRED、WS、HRAN、Static模型最低提升50%,平均提升300%。需提供测试性能对比结果截图,Seq2Seq、HRED、VHRED、WSI、 HRAN、Static模型的运行及结果截图;贵公司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Seq2Seq、HRED、VHRED、WSI、 HRAN、Static模型的运行及结果截图,所提供图片内容是飞浆( PaddlePaddle )等技术及框架介绍内容。不满足上述“智能客服★22”招标需求。
2、招标需求:9.智能审批★13.在文本分类去偏推理方面,相比TextCNN、LecoEDA(Leco+EDA)、Weight、RoBERTa等去偏模型,在HyperPartisan、Twit、ARC、SCIERC、ChemProt、Economy、News、Parties、YelpHotel等公开数据集上,针对调和平均值 F1指标,最低可提升1.0个百分点,平均可提升3.0个百分点,需提供各模型测试性能对比结果截图和各模型运行及结果截图。贵公司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各模型在 HyperPartisan、Twit、ARC、SCIERC、ChemProt、Economy、News、Parties、YelpHotel等公开数据集上的运行及结果截图,所提供性能对比结果图片中技术性能指标数据与提供运行截图中的技术性能指标数据不一致,其提供的不同模型的运行截图中技术性能指标数据完全一致:从技术上不可信,不满足上述9.智能审批★13招标需求。
综上所述,评审小组一致认为贵公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满足招标文件“★”项情况,属于重大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两条技术参数作为实质性要求,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在质疑答复函中认为我公司针对第8项智能客服第22条提供测试性能对比结果截图,Seq2Seq、HRED、VHRED、WSI、 HRAN、Static模型的运行及结果截图和第9项智能审批第13条提供各模型测试性能对比结果截图和各模型运行及结果截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对此,我公司不认可质疑答复函中给予针对第8项智能客服第22条和第9项智能审批第13条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应答不满足给出的解释和答复,同时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中针对第8项智能客服第22条和第9项智能审批第13条的要求提供的应答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未明确说明第8项智能客服第22条和第9项智能审批第13条要求的证明材料的相关技术细节和满足要求的技术标准和依据,到底是什么样的针对第8项智能客服第22条和第9项智能审批第13条证明材料才是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为什么我公司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证明材料被专家评审为不符合第8项智能客服第22条和第9项智能审批第13条的实质性要求?严重损害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对投标人实行了差别对待和待遇歧视。我公司要求查阅参与投标的另外三家投标人针对第8项智能客服第22条和第9项智能审批第13条的要求提供的应答证明材料,要求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给出针对上述两项内容的技术细节和满足要求的技术标准和依据。
投诉事项2:二、针对质疑事项2,我中心对开标现场录像进行查看,确认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存在不合理、不详细等情况。对此,我公司不认可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质疑答复函的回复,既然在质疑答复函中说不存在评审不合理、不详细情况,为什么再次和我公司核实质疑答复函中提到的1—9项内容,为什么评审专家不在评标现场进行逐项核实,明显存在专家评审不合理和不详细的情况,证据见《附件2: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质疑答复函》。另该项目作为北辰区重点项目,项目预算金额高达人民币3090.1743万元整,如此大的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7月20日上午9点开始,中午12点就结束了,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号实质性项有70条,要求提供的证书、截图证明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有31条,客观分评审有6大项,主观方案评审10大项,3个小时四家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有涉及的评审点全部评审完成,存在严重评审不合理、不详细嫌疑,严重损害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对投标人实行了差别对待和待遇歧视。
投诉事项3:三、针对质疑事项3,贵公司未能提交相关证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此质疑事项不符合受理规定。对此,我公司不认可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质疑答复函的回复,我公司认为天津市北辰区智慧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项目预算金额高达人民币3090.1743万元整,根据开标现场招标代理公布的四家投标人报价,分别为:天津烽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030.081506万元;天津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3053万元;天津厚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3039万元;天津市拓甫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680.5万元;该项目作为北辰区重点项目,天津烽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厚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人的报价如此接近,每家之间报价尽然只差了20多万左右,作为3000多万的大项目,报价差距如 此之小,严重的不合理,另外通过天眼查获悉天津厚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08-27,注册资金:500万,参保人数:2人,目前该公司最大参与的项目为: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武清区政务网网络安全边界加固和IPv6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9-1452)成交公告,中标金额:2885000.0元,该公司未承接过一个软件开发类超过100万项目,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及人员参保情况根本不具备承接如此大规模项目的能力,该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活动存在严重的串标、围标嫌疑,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
投诉事项4:四、针对质疑事项4,不属于本环节质疑内容,不予受理。对此,我公司不认可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函的回复,不属于本环节质疑内容的说法是不对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事项1、2、3、4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
2021年9年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