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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津丽财采投决〔2021〕2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1-09-28 00:00:00

一、

项目编号:

YFGP-2021-B-0087

二、

项目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服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垦泽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东锦里2-11-601

被投诉人一: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12号

被投诉人二: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相关供应商: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8号

四、基本情况

1.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经查,该项目被投诉人一委托被投诉人二,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116.0706万元。于2021年7月13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开磋商谈判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于2021年7月27日发布成交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108.069万元。

2.主要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一:磋商过程投标供应商未公开报价。投诉事项二:中标供应商及第二名锐友提供的样品数量远远超出了磋商文件要求,代理机构及采购方均未予以禁止,中标供应商及第二名锐友从提供的样品数量及模特影响评分结果。投诉事项三:磋商文件在依据标准明确能够充分确定采购技术需求的情况下强制要求提供服装及6种皮鞋样品且样品没有评分项。投诉事项四:中标供应商及排名在第二名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应答无具体内容且与样品不符为虚假应答。投诉事项五:专家操纵评分结果。投诉事项六:中标供应商公示信息附件中标单位报价表。投诉事项七:投诉人报价最低利润达到20%以上,报价最为合理。投诉事项八: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供应商有采购人与专家人为打分操纵结果的明显证据。投诉事项九:投诉人要求提供本公司分项得分并依法查看中标样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以上投诉。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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