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宝财采投决〔2021〕2号)
一、项目编号:BC2021-11
二、项目名称: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led屏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友新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270室
被投诉人:天津众合华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海道西端南侧金杭大厦2-4-301
相关当事人1: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菜市场南50米
相关当事人2:天津市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广川路29号
四、基本情况
1.经查,本项目由相关当事人1委托相关当事人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该项目共分两包,采购预算226.8792万元,其中,第一包采购预算127.5897万元。2021年6月3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1年6月18日和2021年7月7日发布更正公告,对部分技术参数和评分项进行修改。2021年7月28日本项目组织开标及评标。2021年7月29日公布中标公告,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为被投诉人,中标金额108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中部分项目参数与该产品检测报告原件不一致,有篡改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本次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2021年度项目编号为BC2021-11的第一包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