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津和财采投决〔2021〕3号
一、项目编号
HYZB-HP-2021-14
二、项目名称:
和平区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部分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兴安泰(天津)应急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气象台路新河里6号
被投诉人: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冠福大厦1408室
相关当事人: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1号
四、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9月28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00万元,9月30日发布更正公告。10月14日代理机构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金额为83.8万元。
(二)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评分因素第二部分“客观分”中“业绩要求”项: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已完成与本项目为同类型的业绩,此项评分有偏向和指明指定供应商的嫌疑,对其他供应商不公平。 投诉事项 2:评分因素第二部分“客观分”中“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项:供应商具备(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以上证书按标准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评分条件与本项目不相干,应予以撤销。
投诉事项 3: 评分因素第二部分“客观分”中“项目总负责人”项:拟投入本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职称证及2021年至少1个月的由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涉及测绘工作,该评分项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
2021年 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