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1〕43号)
一、项目编号
GLZB2021-F-016
二、项目名称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信息系统一体化提升改造监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22号
被投诉人(代理机构):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院内C2-4
相关供应商:天津聚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
采购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69号
四、基本情况
1.经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5月6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诉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10万元。2021年5月28日,代理机构发布投诉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相关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90万元。
2.投诉事项:1.被投诉项目的法律适用错误,与招标文件矛盾;2.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报价未被否决,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1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