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特别提示
为进一步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们依托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在供应商栏目中增加了“融资意愿”功能,旨在征集政府采购供应商具体融资需求,促进金融机构与供应商之间实现精准对接。现请各供应商自行维护融资意愿信息(具体操作流程附后),此部分信息将随供应商中标(成交)公告一并推送至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及部分金融机构,便于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直接接洽。
【特别提示】供应商无论是否填写融资意愿信息,都不会对供应商注册及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产生影响。
【背景介绍】
[1]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牵头组织并由下属子公司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运营的,旨在促进应收账款融资的信息服务平台。2020年12月,我市政府采购系统已与中征平台实现系统对接,将全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和更正信息等数据通过接口传送至中征融资平台,进而推送至各商业银行,为中小微企业直接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申请融资开辟了通道。
[2]“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各金融机构依托供应商信用和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发放贷款。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光大银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滨海农商行、金城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齐鲁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等16家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也可自行对比或咨询。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金融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