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GP-2021-A178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五所学校化学实验室教学仪器及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煜林恒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锦家园四区4号楼1门203
被投诉人1: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津塘路89号
被投诉人2: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四、基本情况
1.投诉项目基本情况:经查,本项目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341.846万元。2021年6月17日,本项目发布磋商公告。6月30日,本项目组织磋商,7月2日,发布成交公告。
2. 主要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主观分设置权重过大。
投诉事项2:评分因素中要求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的相关检测报告具有指向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现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