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0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的“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下列违法违规问题:
(一)农业部福州作物有害生物科学观测实验站智能温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ZHZX[TP]2017021)
(1)评审现场管理不规范,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通讯设备未统一管理,采购代理机构未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
(2)开标现场监控录音不清晰,专家抽取现场监控视频没有声音,评审现场监控声音不清晰。
(二)福建省邮电学校学生公寓组合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ZX[GK]2017002-1)
(3)档案管理不规范。
(4)开标现场监控录音不清晰,专家抽取现场监控没有声音,评审现场监控视频视角过窄,未拍摄到全部在场人员,录音不清晰。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代理机构未核对发现上述问题。
(三)2017年“清新福建”高铁动车系列宣传投放项目(项目编号:[3500]ZHZX[GK]2017004)
(6)开标现场监控录音不清晰,专家抽取现场监控没有声音,评审现场监控视频视角过窄,未拍摄到全部在场人员,录音不清晰。
(7)招标文件存在要求供应商赠送服务并设置为评分项的条款,属于向供应商索要赠品的行为。
(8)招标文件将具有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福建省民政学校新校区教学综合楼二次装修(项目编号:[3500]ZHZX[GK]2017008)
(9)开标现场监控录音不清晰,专家抽取现场监控没有声音,评审现场监控视频视角过窄,未拍摄到全部在场人员,录音不清晰。
(10)招标文件将具有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1)评审报告中采购人仅在骑缝处盖章,确认意见未盖章、无确认日期,代理机构未发现并提醒采购人纠正上述不规范行为。
五、GSM-R频谱信息采集和分析系统建设(项目编号:[3500]ZHZX[GK]2017017)
(12)开标现场监控录音不清晰,专家抽取现场监控没有声音,评审现场监控录音不清晰。
(13)评审现场管理不规范,评审委员会成员通讯设备未统一管理,采购代理机构未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其它违法违规问题,另行处理。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