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相关当事人基本信息
投诉人:福建天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祥灿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支路16号恒丰大厦13层01单元
被投诉人:贵州安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永华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街道曙光大道生望小区6号楼1单元1层1号
被投诉人:黔西南州瑞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瑞飞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长兴花园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福建天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因不满意被投诉人贵州安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兴仁市2021-2024年城区清扫保洁项目(第一标段)》的质疑回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1年7月5日收到《投诉书》后正式受理,并依法向被投诉人及与投诉事项相关当事人送达了投诉书副本,调取该项目的相关材料并进行了书面审查,现已审查结束。
投诉事项:
投诉人称:中标人黔西南州瑞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在2021年6月17日开标评标当天处于“暂停”而不是“有效”状态,不应得该项对应分值。
三、调查核实情况
按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兴仁市2021-2024年城区清扫保洁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条第3款第1项要求:“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未提供不得分)”。
经调查核实,中标人黔西南州瑞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由北京恩格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格威认证公司”)颁发,恩格威认证公司已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批准书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证书,其对黔西南州瑞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效性负有解释权。
恩格威认证公司已作出说明,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规定:“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进行一次,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决定日期起12个月内进行”。黔西南州详瑞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应在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现场监督审核,由于2021年3月云南瑞丽疫情突起,而黔西南州详瑞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地处贵州西南部,为降低与云南方向人员交叉感染机率,恩格威认证公司推迟了第一次年度现场监督审核时间并上报了证书暂停信息;期间,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9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前,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自身换发/维持认证证书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恩格威认证公司向黔西南州瑞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发放了《管理体系认证文件评审结论通知书》顺延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1日。因此,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兴仁市2021-2024年城区清扫保洁项目(第一标段)》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期间,黔西南州瑞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如下: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兴仁市人民政府或本投诉处理机关的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兴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兴仁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