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宝鸡市政府采购监督评价工作6月中旬启动,11月上旬结束,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按照“标准统一、四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进”原则开展,是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加强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
宝鸡市财政局主要做法,一是提高站位,科学部署。以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目标,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宝鸡市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向各县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印发《宝鸡市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1]10号),明确监督评价的范围为本地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机构,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 个方面。二是强化措施,规范实施。市县同步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强化措施,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成立了监督评价工作组,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采购管理科组织实施,局监督检查科、驻局纪检组、监督评价服务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参加,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考察、重点抽查等形式,依法依规有序规范开展工作。三是积极推进,高效完成。高质量按时完成了48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46个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评价工作。整体来看,代理机构业务水平有所提升,专业性作用逐步发挥,但仍存在问题有待改进。四是查漏补缺,整改落实。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梳理问题性质及产生原因,形成《宝鸡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报告》,作出《宝鸡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将各代理机构存在问题分别制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整改通知书》,逐一约谈,责令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把整改工作做深做实。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了《宝鸡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公告》。
2021年我局监督评价工作主要特点,一是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统筹考虑代理业务量、日常监管以及地域就近等因素随机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级10个代理机构、每县区不少于3个)、根据各被监督单位在陕西政府采购网公告的项目信息,结合采购预算、组织形式等因素随机抽取监督检查项目(每个代理机构3-5个项目)、监督评价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二是监督与评价同步开展。所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自愿参加评价工作,凡纳入监督范围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均可组织评价,评价项目即为监督项目。评价工作依据《2021 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 个一级指标以及11 个二级指标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分“综合型”和“成长型”进行分别评价。三是整改落实扎实跟进。将检查出的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委托协议签订不完善、开评标环节录音录像不全、公告发布和保证金退还逾期、专家打分不合规等涉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各方面问题175个进行梳理归类,约谈采购代理机构10家,进行书面反馈,分析强调问题所在,责令整改到位,并复查跟进,达到以检查促规范执业行为、以评价促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