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蓟州区集中采购机构2018年度监督考核情况报告为了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集中采购机构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津财采〔2019〕17号)有关规定,蓟州区财政局成立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组,对你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监督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考核情况考核组在你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了2018年度的10个政府采购项目,结合《2019年天津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对项目的基本材料、采购流程、信息公告、档案资料和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作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投诉举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你单位2018年完全遵守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机制,采购程序与工作流程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二、考核得分情况(一)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作情况1.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5分。经检查,你单位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没有被财政、监察、审计及其他执法部门处理处罚处分过。因此,该项得5分。2.政府采购范围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5分。经检查,你单位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不接受委托代理采购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项目或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情况。因此,该项得5分。3.政府采购方式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5分。经检查,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以上采用非招标方式的项目,均在得到我区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采购,未发现违规操作等行为。因此,该项得5分。4.政府采购程序(1)政府采购程序合法合规情况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20分。经检查,你单位在采购文件编制、开标程序、评标程序、评标报告完整性、采购信息公告、采购活动记录、询问质疑答复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但是,依旧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等情况,部分项目的“交货地点”未明确表述。因此,该项扣2分,得18分。(2)落实政策功能情况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5分。经检查,你单位在采购活动中均按规定及时落实节能、环保、进口产品审核管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并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要求,给予了相应的政策加分。因此,该项得5分。(3)采购文件中是否含有歧视性条款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3分。经检查,你单位在编制采购文件中不存在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的情形,整体采购活动未发现倾向性及限制性情况。因此,该项得3分。(4)评审专家的抽取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5分。经检查,你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在市财政部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且参与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与所抽专家一致。因此,该项得5分。5.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情况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5分。经检查,你单位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真实、基本完整。但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个项目存在未与采购人签订有效的委托代理协议。一个项目合同未在有效期内备案。因此,该项扣2分,得3分。6.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督促合同履行情况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2分。经检查,采购人均未委托你单位组织签订采购合同,且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因此,该项得2分。(二)政府采购工作效率1.完成采购任务的时限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5分。经检查,你单位于2018年度以现场评审方式共计完成采购项目90项,以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共计完成采购项目925项,均在合理采购时限内完成了采购任务。因此,该项得5分。2.年度废标(终止)情况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5分。结合你单位全年度采购项目情况,以现场评审方式废标的项目共计19项,年度废标(终止)率为17.43%。因此,该项扣2分,得3分。(三)政府采购工作质量1.满意度调查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10分。经向采购人、供应商发送调查问卷,公开调查2018年度采购人及供应商对你单位工作的满意度。结合问卷调查结果,采购人满意度达到92%以上,供应商满意度也达到90%以上。因此,该项得10分。2.是否存在向供应商收取不合法、不合理费用及未及时退还按规定应退回的资金等情况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3分。经检查,你单位所组织的采购项目均按照规定合理地收取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退还按规定应退回的资金。因此,该项得3分。3.关键业务岗位和工作的内部监管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5分。经检查,你单位对采购文件的审核、信息公告的发布、评审现场的组织、询问质疑的答复处理等关键业务岗位和工作实施内部监管制度,并依法分设、分离了岗位及人员。因此,该项得5分。4.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5分。经检查,你单位建立了积极有效的防贿赂机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不存在借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因此,该项得5分。5.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2分。经检查,你单位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知识,整理经典案例,一起学习讨论,掌握新规定、新政策,2018年累计开展内部培训不少于4次。因此,该项得2分。(四)投诉举报情况该项考核指标满分为10分。经检查,你单位2018年度未出现有效投诉或举报,因此,该项得10分。三、考核结果经考核组评议,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得分94分,考核结果为优秀。四、整改意见(一)完善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从接受采购人委托至完成履约验收的各项政府采购环节,加强采购文件编制的严谨性、评审过程的严肃性。确保开标程序,评标程序合法合规。(二)完善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档案管理制度及备案制度,完整、准确地保存档案资料。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2019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