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河西财采监决〔2021〕1号)一、项目编号:TJLZ2021-C-006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街道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三、相关当事人相关当事人1: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越秀路街道办事处相关当事人2:天津隆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基本情况根据群众反映,天津隆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越秀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街道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磋商文件出现1、磋商文件中多次出现文字表述不准确问题;2、磋商文件售价过高,售价500元;3、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的问题。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废标。针对本项目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越秀路街道办事处、天津隆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同时,责令天津隆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退还磋商文件费用。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21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