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财采结通〔2020〕4号被查单位: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27号)的要求,本机关于2019年10月至12月,对你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检查结论1.项目公告期限不符合相关规定;2.未按照规定要求的内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二、整改意见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依法整改。2020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