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8〕64号)要求,我局决定于2018年7月至11月,组织开展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本次检查是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网上登记且2017年度在我市开展过政府采购业务的160家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随机抽取40家作为检查对象。市、区财政部门根据检查对象分配明细表(见附件1)对相关代理机构2017年代理的本级采购业务的采购项目进行随机抽取,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二、检查内容及时间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见附件2)。检查时间从2018年7月1日开始,11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自行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各财政部门成立检查工作组,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对照检查依据对2017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行检查报告,一并报送各相关财政部门。书面审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10日):检查工作组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检查指标体系(另发)初步掌握采购项目的操作执行情况,编制工作底稿。现场检查阶段(8月11日至9月15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工作组进一步到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处理处罚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各财政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各区财政部门将处理处罚信息报市财政部门汇总。汇总报告阶段(10月21日至11月5日):各区财政部门形成本级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报市财政部门汇总。市财政部门整理形成本地区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报财政部汇总形成全国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各区财政部门应全面公开检查结果信息。三、工作要求本次检查由财政部牵头组织,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分级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7年度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区财政部门自行统筹本地区检查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工作要求,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检查工作按阶段时点顺利实施。检查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附件:1.检查对象分配明细表2.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依据文件清单2018年6月12日(联系人:任建宇;联系电话:022-23303740-2813)(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财政局办公室2018年6月14日印发━━━━━━━━━━━━━━━━━━━━━━━━━━━━━━━━━━━━附件1检查对象分配明细表财政部门名称被检查代理机构名称和平区财政局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河西区财政局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东区财政局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区财政局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开区财政局天津中正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桥区财政局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丽区财政局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津南区财政局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青区财政局天津宝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辰区财政局天津市进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武清区财政局天津联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宝坻区财政局天津市宝坻区博文招标有限公司静海区财政局天津市龙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河区财政局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蓟州区财政局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财政局天津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财政局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财政部门名称被检查代理机构名称市财政局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华泽招标有限公司天津隆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盈方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中天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瑞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晟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2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依据文件清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6.《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7.《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8.《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9.《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10.《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11.《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12.《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1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15.《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库〔2015〕36号);16.《关于中央预算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核前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15〕8号);1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18.《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19.《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20.《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2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8.《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2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30.《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9〕101号);31.《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09号);32.《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120号);33.《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6〕425号);34.《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35.《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36.《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37.《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财库〔2011〕15号);38.《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39.《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法律适用及申领施工许可证问题的答复>的通知》(财办库〔2015〕352号);40.《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财办库〔2015〕111号);41.《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2号);42.《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43.《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44.《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63号);45.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