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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致汽车芯片短缺,汽车供应商放弃中标可以吗?

政府采购信息网 修霄云 2021-10-29 10:01:16

​受疫情影响全球芯片短缺,汽车作为芯片使用大户,很多车辆无法立即交付给消费者。近日,有汽车厂商咨询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8月参加了一个车辆采购项目投标,中标了。但目前受制于芯片短缺,无法在承诺的交货期内交车。“芯片短缺,是疫情导致的,属于不可抗力,我们是否可以放弃中标资格?是不是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受处罚?”

无独有偶,芯片短缺汽车产业受影响很大,IT行业同样如此。近日,某教育一体机采购项目,A供应商中标了,但随后却向采购中心及采购人递交了《中标放弃函》,声称:“经与所投一体机产品制造商确认后被告知,目前市场上显示面板、芯片存在供应链缺货且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况,根据招标文件对供货期的要求以及对成本的重新评估,确实无法履行此次项目的相关事宜,决定放弃中标资格”。该区财政局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对该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汽车厂商想放弃中标资格,理由是“芯片短缺属于疫情导致的不可抗力。”那么,我们首先来看看什么是不可抗力。《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所谓“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等;另一种是社会异常行为,如战争、疫情等。

众所周知,疫情是不可抗力。那么汽车芯片短缺导致不能履约,是否仍属于不可抗力?答案是否定的。芯片短缺虽然不是汽车供应商能控制的,但“芯片短缺”并不是“不能预见”的,在此项目招投标之前,芯片短缺就已经传遍整个行业,但汽车供应商依然选择去投标,这就意味着汽车供应商接受了招标要约,有能力提供产品,否则就不应该去参与投标。

所以,汽车供应商中标后再以芯片缺货、涨价为由拒签合同,是要受到处罚的。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此提醒汽车供应商,在投标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到底能否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产品,否则宁愿不去投标。

延伸阅读:

你知道一辆汽车需要用到多少颗芯片吗?据了解,制造一辆传统汽车一般需要用到500—600颗左右的芯片。如今汽车做得越来越智能,2021年平均一辆车所需芯片数量已经达到了1000颗以上。新能源汽车更是芯片“大户”,一辆新能源汽车需要芯片可能达到2000颗左右,需求量十分惊人。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消费芯片及一般工业芯片,汽车芯片对于可靠性及安全性的要求更高,一般设计寿命为15年或20万公里。“车规级”芯片的高标准、严要求、长周期,将入行门槛一再拔高,放眼全球,车规级芯片企业只有少数几家,这也是导致汽车芯片供不应求的另一主要原因。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陈斌提供了一组数据:今年5—9月,受芯片短缺影响,我国汽车市场连续5个月产销量同比下降。按此推测,预计全年我国汽车将减产约200万辆。

据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陈玉东介绍,今年上半年,汽车行业的缺芯率大概在20%,目前博世对行业客户的订单满足率仍不足50%。之前工业级或者消费级的IC芯片最多上涨50%—60%,而车规级IC芯片则基本会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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