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有了信号灯!《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其监督预警子系统将政府采购各类业务数据及办理过程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梳理,对不符合政策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的数据按预警级别进行自动“亮灯”预警,实现监管从“人盯”到“技防”。
三级预警 对违规行为亮灯
预警法治化。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公开发布政府采购监督预警规则的通知》,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依法设置预警环节,提示报警级别。
预警规范化。以“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为预警目标,通过对采购计划、采购执行、合同备案、履约验收等多个业务环节进行梳理,并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由自治区制定全区统一的监督预警规则。将预警结果分为“红色、橙色、黄色”由高到低三个预警级别进行“亮灯”,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实时监控。
“监督预警是依托已建设完成的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的监督预警子系统来实现的。监督预警子系统将政府采购各类业务数据及办理过程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梳理,对不符合政策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的数据按预警级别进行自动‘亮灯’预警。”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
“黄色”预警系提示 “红色”预警将中断采购
这位负责人介绍,监督预警规则中,自动预警亮灯共涉及41个环节,其中“红色”预警级别28个,“橙色”预警级别3个,“黄色”预警级别10个。
其中“红色”预警级别表示当前业务违反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条款内容,系统将直接中断其后续业务办理流程,如政府采购预算未明确对应的政府采购品目、采购单位未按采购计划中选定的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采购合同供应商与单一来源公示的供应商不一致时将会“红色”预警;而“橙色”预警级别表示当前业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能性,系统将视严重程度确定是否中断业务办理;“黄色”预警级别表示当前业务存在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情形,系统给予预警提示,但仍允许继续开展业务办理。
“在采购流程中,政府采购各参与方可通过‘黄色’预警给予的提示,规范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项目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系统将会‘黄色’预警,提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慎重选择此情况下的采购方式。
自动+人工 “无死角”监管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督预警子系统的应用并不代表告别人工“盯防”。各级财政部门还可通过调取辖区范围内实时产生的业务数据,对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的数据进行人工干预和认定,实施人工预警。“双管齐下”,通过“自动+人工”的方式,实现政府采购业务“无死角”监管。
为各采购主体及时了解监督预警结果,监督预警子系统自动将预警结果实时送达监管部门和各采购主体。对此,采购人对于监督预警结果,可通过在线反馈功能,将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在线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将违反规则的业务数据人工设定为正常状态。各级财政部门应将预警结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根据预警级别进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监督预警规则的实施,将政府采购活动从源头予以规范,政府采购重点环节给予预警关注,有利于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