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政府采购专家参加复议会评审费的问题 |
提问内容: | 鞍山市采购专家参加辽阳政府采购原项目复议会,复议后维持原评审结果,评审专家无过错,辽阳没有支付复议费和交通费,我想咨询省级部门,辽阳这样做合理吗? |
回复内容: | 已与提问人进行电话沟通,解答了相关政策。 |
姓名: | 皇甫静虹 |
身份证号: | 210302197110180348 |
座机电话: | 0412-2231722 |
手机号码: | 13998006275 |
所在单位: | 鞍山市财政局 |
通信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8号 |
关于政府采购专家参加复议会评审费的问题
鞍山市财政局
2021-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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