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医院副院长彭建峰
医院如何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他们的“一针一线”又是如何采购的?9月28日,在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采购人·军队·代理人·高校论坛上,内蒙古自治区中医院副院长彭建峰做了题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做好采购管理工作》的主题演讲,分享了该院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些经验。
加强政策宣传 强化培训学习
知法才能守法,守法才能不违法。“我院领导一直强调采购工作一定要做到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合法,不能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党风廉政纪律规定。” 彭建峰介绍,为提高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认识,用各种机会不断宣传《政府采购法》及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法规政策。为此,该院还专门邀请自治区财政厅采购处领导开展专题培训,并进行现场交流指导,解决实际采购过程遇到的各类问题,通过不断反复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了大家的对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法规的理解认识,为医院守法合规的开展采购工作奠定了统一的思想认识基础。
查找漏洞 补齐政采制度
没有制度或制度不健全,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去规范行为。在彭建峰看来,积极推进医院采购方面相关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是医院做好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该院不断分析总结在实施采购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程度上漏洞,结合医院采购工作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物资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
与此同时,该院还加强了采购合同管理,建立了合同会签制度。由主办部门负责发起,法务、内审、财务等相关会签部门在各自岗位视角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建议,确保了采购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
细化采购流程 建立“三分离”管理体制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院时如何细化采购流程的?据彭建峰介绍,该院将采购管理工作归纳为“无预算不采购,采购需求需确认,采购信息必上网,采购完成需备案,根据备案去支付,形成资产则入账”六项具体流程,并按照医院预算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采购预算,医院将物资采购项目分为政府采购和医院自采两大类,并根据具体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建立了相应的采购程序。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目录内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执行政府采购流程;不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目录内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行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所)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管理补充规定(试行)》规定,严格按照相应的医院自采购流程实施。
在管理方面,医院采购工作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管理体制,设立了医院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而不同)、询价组、采购监督组。据彭建峰介绍,采购过程包括:采购需求确认、专家委员会论证、询价议价、院长办公会讨论、党委会决策、纪检内审部门全程监督等一系列环节。专家论证环节确保了采购物资的专业性、必要性;询价议价环节避免了价格虚高,确保了采购价格的合理性;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议事决策环节确保了采购决策程序的规范性;纪检内审部门全程监督确保了物资请购、谈判询价、采购、验收、付款等流程的合法性、合规性。
完成采购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中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形成了集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于一体的综合化平台,截止目前搭建了80个系统、230个功能模块,通过了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甲及电子病历四级测评,预计明年通过电子病历五级评审。
“我院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作用,将采购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信息化建设。2021年我院第一家完成采购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并成为第一个接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采购单位,实现了医院政府采购和医院自采工作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督管理。”彭建峰介绍,该系统的上线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和采购行为的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信息化全流程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医院采购行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