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全县营商环境,五莲县财政局实行“三个提高”举措,完善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时效性。
一、提高合同签订效率。五莲县财政局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二、提高账款支付效率。在预付账款上,建立对中小企业原则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最高可预付款100%;在支付效率上,建立资金支付由收到发票后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在五莲县档案馆、图书馆、科技馆数据中心及机房建设项目中,财政局及时履行支付义务,杜绝新增欠款发生,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三、提高合同验收效率。在验收上,建立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且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