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等情况影响着政府采购整体透明度。2020年,财政部开展的全国透明度评估工作中,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分值占比最大。各省究竟是从哪些方面抓好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的呢?
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西藏自治区发布了本地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其他地区也从不同方面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完善监督检查及考核指标体系。云南省财政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对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监督检查及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财政部第三方透明度评价结果的运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信息公开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健全关联预警机制。云南省财政厅负责完善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平台功能,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关联和时限预警机制。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关联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采购实施计划,遵守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的格式和时限要求。
一些省份,比如广东、河北等地,也开展了本地的透明度评估。《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广东省财政厅建立了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机制,采用量化方式,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部管理情况、信息发布情况、配合评估情况进行评估;对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情况、市级分网建设情况、信息发布情况、配合情况进行评估,针对评估结果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机制。
推进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打造“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实现阳光采购和效率与效益统一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山东省、福建省依托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立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简便顺畅的操作流程和全省集中统一的发布渠道,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可通过“省政府采购网”一站式获取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全部公开信息,所有信息均可无门槛在线查阅。
2021年,山西省上线包含采购单位等所有参与主体、涵盖采购事项全流程、覆盖省市县三级全区域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稳步推进覆盖全省范围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建成集交易、监管和服务为一体项目采购及商品采购相统一的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实现所有政府采购事项“一网通办、全程在线”,持续促进政府采购运行效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完善政采信息发布机制
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中,各省具体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记者了解到,有些省份通过完善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文本格式,确保采购信息内容完整、要素齐全;通过建立采购流程闭环管理链条,加强各环节采购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的完整性、合规性、时限性等环节评估,夯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责任;通过建立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备案的预警监控,强化对合同公开备案薄弱环节预警监测。
有些省份通过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与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数据对接,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建立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机制,查找信息发布中的薄弱环节。并通过系列改革措施,不断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推动实现阳光采购。
此外,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作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改革工作,得到了有点到面的推广,大大了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广西政府采购网数据显示,自2021年5月起,全区14个地级市及所属县(区、市)已全部通过该网站采购意向公开专栏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提前实现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比财政部规定的时间提前8个月。截至2021年8月20日,采购意向公开专栏累计发布采购意向信息19577条。
加大政采信息公开力度
上海、山东创新性地要求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且一并以书面方式告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未中标(成交)的原因。
“原因”包括以下与该供应商相关的内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情况及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的原因,评审得分与排序,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询价小组对该供应商的总体评价;内容不得涉及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