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岸财采罚〔2021〕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矿立建材有限公司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1A00086
二、项目名称: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2021年日常零星维修维护一油漆(涂料)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单位:重庆矿立建材有限公司
当事人地址:重庆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园路6号
四、基本情况
该单位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于2021年5月31日向重庆市南岸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出具了《弃标函》,明确表示放弃成交资格。基于以上事实,我局核实后认为该单位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属于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三、处理依据与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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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3725.8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机关: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处罚时间: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