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第1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卫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19C0446
二、项目名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物业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单位:重庆卫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16号28-6
四、基本情况
重庆卫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参与“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号:19C0446)的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为响应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人员评审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非公司工作人员的证件。
该公司上述行为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三、处理依据与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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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重庆卫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94797.63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
处罚时间: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