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日前印发了《关于尽快提交政府采购电子印章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要求,山东省直各部门、单位应当客观、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交相关信息。目前,仍有部分单位信息未报送财政部门。
《通知》要求,未报送单位应尽快梳理填报信息,加盖印模,于8月16日前经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电子印章信息报送至山东省财政厅。逾期自行联系电子印章办理机构采集信息制作Ukey,不再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日前印发了《关于尽快提交政府采购电子印章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要求,山东省直各部门、单位应当客观、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交相关信息。目前,仍有部分单位信息未报送财政部门。
《通知》要求,未报送单位应尽快梳理填报信息,加盖印模,于8月16日前经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电子印章信息报送至山东省财政厅。逾期自行联系电子印章办理机构采集信息制作Ukey,不再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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