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财规〔2021〕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2021-04-20 00:00:00
云南省财政厅 | 云财规〔2021〕2号 |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工作的通知 | | 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州(市)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滇中新区财政局,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的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现就推进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为指导,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整合共享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在2021年底以前,建成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实现省和各州(市)、县(市、区)电子卖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打造统一、开放、有序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市场,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电子卖场交易机制,更好地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二、主要任务(一)着力构建互联互通的统一平台体系1.互联互通。 省财政厅统筹全省电子卖场建设,协调指导全省电子卖场工作开展。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按照省级电子卖场数据接口规范,建立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电子卖场建设,共同构建全省电子卖场平台体系。2. 系统融合。 各级电子卖场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通过电子卖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先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编报采购实施计划,再推送至电子卖场开展交易,电子卖场将交易过程、结果以及合同签订等信息实时推送至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二)逐步完善规则统一的交易制度1.交易范围。 省财政厅统一制订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目录,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采购人采购电子卖场商品目录内的货物、服务,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同一品目的政府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以进入电子卖场交易,也可以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活动(属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2.交易 方式 。 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方式主要包括网上直购、反向竞价(电子反拍)、在线询价以及定点采购。网上直购是采购人通过网上超市或网上服务市场向供应商择优订购商品或服务,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确认订单即成交,网上超市展示的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议价。反向竞价是采购人按照采购需求确定一个品牌型号的商品、发布竞价公告,由三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多轮次向下出价,电子卖场系统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网上直购和反向竞价仅适用于小额、零星的采购项目。在线询价是采购人通过自定义需求、指定参数模版、推荐参考品牌等方式确定采购需求、发布询价公告,由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响应,电子卖场系统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