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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财罚发(2021)5号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楚雄技师学院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2021〕第5号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2021-08-09 00:00:00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弥财罚发(2021)5号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楚雄技师学院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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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弥财罚发(2021)5号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楚雄技师学院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





〔2021〕第5号



一、项目编号:

WMZB-21117



二、项目名称:

弥勒市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日期:

2021-07-05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楚雄技师学院

地址: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上白庙楚雄技师学院


四、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6日,楚雄技师学院参与由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标的“弥勒市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采购项目”(编号:WMZB-21117)投标。代理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网上发布了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第三包),中标人为楚雄技师学院,中标价为壹佰玖拾贰万元整(1,920,000元)。楚雄技师学院于2019年7月28日提交了《放弃中标说明函》,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将“弥勒市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采购项目(第三包)”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并对楚雄技师学院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2.处以中标金额1,920,000元5‰的罚款处罚,计玖仟?佰元整(9,600元)。





弥勒市财政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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