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北财采监决[2020]1号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作出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名称和地址当事人: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房管站通讯地址:河北区寿安街17号增1号二、基本情况1.举报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日期:(1)辰兴家园小区电梯工程专项维修(项目编号:TJZC-2020-1806)(2)盛宁家园小区消防工程专项维修(项目编号:TJZC-2020-1807)(3)盛宁家园小区、辰兴家园小区专项维修工程(项目编号:TJZC-2020-1808)2.主要举报事项:当事人未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上述三个项目的采购公告。三、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经调查核实,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四、执法机关名称和公告日期1.执法机关名称: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2.公告日期:2020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