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财采结通〔2020〕18号被查单位: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六道六号E座201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27号)的要求,本机关于2019年10月至12月,对你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检查结论1.在评审工作开始前,未按规定将评审委员会成员手机统一保管;2.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3.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4.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二、整改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依法整改。2020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