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监决〔2020〕7号)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作出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名称和地址当事人1:天津市耀华中学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06号当事人2:天津市电化教育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挂甲寺南北大街4号当事人3: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当事人4:天津天堃恒烁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艺苑里小区5-6-102二、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天津市耀华中学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创新教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RWZB2-2019100)2.采购日期: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9日评审日期:2020年1月16日采购结果发布日期:2020年1月17日3.举报事项:举报事项1,天津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人指定天津天堃恒烁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公司。举报事项2,天津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人指定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举报事项3,天津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人指定奥威亚录播系统和科大讯飞产品。举报事项4,天津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人指定监理公司。三、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经查,举报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四、执法机关名称和公告日期1.执法机关名称:天津市财政局2.公告日期:2020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