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采罚〔2020〕2号)一、当事人信息企业名称:天津庞大庞泓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P1394D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4930号二、违法情形当事人在参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公务用车租赁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8-D-0194)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为虚假材料,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处罚结果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八即4344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半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处罚日期2020年12月29日六、执法单位天津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