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监决〔2021〕1号)一、项目编号ZDZB20201109001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科普教育基地专用教学仪器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海道32号四、基本情况近日,本机关收到书面举报材料称,在天津市众德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科普教育基地专用教学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DZB20201109001,以下简称举报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未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相关采购信息的违法问题。经查,当事人就未向本机关备案举报项目政府采购计划,未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举报项目采购信息公告,未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举报项目评审专家。本机关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的收入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0版)的通知》(津财采〔2020〕22号)的规定实施政府采购。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依法组织举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