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意见的函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财政部印发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们拟转发该《办法》并提出相关实施意见。现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2月8日18: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联系人:任建宇联系电话:23303740-2813传真电话:23311740附件: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8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