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公共卫生和维护国家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负责疫苗管理法起草工作。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FGS@saic.gov.cn二、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邮编1008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11月11日附件下载: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