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决定处理公告津静财采监决〔2021〕1号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作出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当事人基本信息1、中标供应商:中吉凯德(天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C08号楼2、采购人: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大街41号3、代理机构: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二、基本情况本机关收到关于旭华道(北华路—十里长街)道路新建工程-照明工程项目(GD-ZX2021-B-007)的举报材料,根据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过调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用无效信息参加投标并中标的事实。二、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按照《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标结果无效,责令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人)、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四、处理日期2021年7月2日五、执法单位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