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营造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1.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22-2331174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zjliuyang3@tj.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18:00前。负面清单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