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和国产汽车,计划召回以下车辆:
(一)自即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16年9月20日至2021年2月2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和国产A级、C级、E级、S级、GLA SUV、GLB SUV、GLC SUV、GLE SUV、G级车辆,共计4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通信模块软件可能已停用。若发生事故,包括手动和自动功能的紧急呼叫服务将无法使用,可能导致救援延迟,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激活通讯模块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属于2021年3月12日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和国产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扩大召回原因为通过进一步产品追溯后,确认到更多车辆可能存在相同缺陷。
(二)自2022年4月29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5月14日至2020年2月1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车辆,共计332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在生产控制单元电路板组件时工艺偏差,造成左后倒车灯控制单元可能不符合规范。导致左后倒车灯可能会常亮,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左后倒车灯控制单元,以消除隐患。
应急处置措施:用户如发现车辆左后倒车灯常亮,应及时回店维修。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宝马汽车,计划召回以下车辆:
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05年2月17日至2017年8月2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系、2系、3系、4系、5系、X1、X3、X4、X5、X5 M、X6、X6 Active Hybrid车辆,共计809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含有硝酸铵药剂(带干燥剂和未带干燥剂)的气体发生器。该气体发生药剂在防潮方面存在不完善,在温度和湿度反复变化的影响下,气体发生药剂有可能劣化。气囊打开过程中,可能在气体发生器内部产生过高的压力,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所涉及部位的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注:对于部分X5、X5 M、X6、X6 Active Hybrid车辆,涉及部位为驾驶员及前排乘客的正面安全气囊;对于其它车辆,涉及部位为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