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省2021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预算单位应于6月30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按照财政部等部局要求,预留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10%。对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可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对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应由相关单位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二、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抓紧组织同级预算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对预算单位的预留份额进行确认汇总。
三、各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和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分别督促所属预算单位和同级预算单位积极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并及时支付货款。未完成支付、完成支付但未上传付款凭证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