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3500]FXZB[GK]2018007
二、项目名称:
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传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的“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传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XZB[GK]2018007)”中,存在下列问题:评审现场管理不规范,评标现场除福建师范大学授权的采购人代表、委派的监督人员以外,还有其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等无关人员进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 69号)第三点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福建师范大学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