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3500]HY[GK]2018005
二、项目名称:
福建省艺术馆2018—2019年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福建省艺术馆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75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的“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福建省艺术馆委托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福建省艺术馆2018—2019年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HY[GK]2018005)”中,存在下列问题:
1、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与事实不符;
2、未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合同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六十七条第(七)项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福建省艺术馆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