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3500]HY[GK]2018009-1
二、项目名称: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47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的“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HY[GK]2018009-1)”中,存在下列问题: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