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集中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参照湖北省《关于定期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鄂财函[2017]360号)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安陆市财政局2021年度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印发给你,请贯彻落实。
安陆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