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集中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有关规定,区财政局决定对你单位2020年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监督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4.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5.采购文件档案管理、服务质量情况;
6.政府采购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二、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评阶段(6月8日——6月21日)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填写《集中采购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专职从事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清单》(附件3)、《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情况统计表》(附件4)、《2020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自查表》(附件5),形成自评报告。6月21日前将上述表格和自评报告报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二)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阶段(6月22日——6月30日)
区财政局成立考核组,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华龙任组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股长刘发云任副组长,考核组其他成员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工作人员组成。
考核组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报送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从《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清单》中抽取20%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应认真做好考核所需文件档案、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工作,配合现场考核。考核组根据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自查资料、现场检查情况出具考核工作底稿,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
(三)形成考核报告阶段(7月1日——7月5日)
区财政局根据考核情况形成正式考核报告,并将报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三、工作要求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将年度考核作为强化内部管理、改进代理工作、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契机,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及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集中采购机构基本情况表》
2.《专职从事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人员基本信息表》
3.《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清单》
4.《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情况统计表》
5.《2020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自查表》
6.《调查问卷》
7.《2020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表》
孝感市孝南区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