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称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2号),区财政局决定对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评价对象及内容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是对代理机构2020年执业情况开展监督评价,以近三年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被检查的代理机构自愿申请参加评价。监督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等。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从业人员数量,分为成长型评价(从业人员50人以下)和综合型评价(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
监督评价对象由区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抽取比率不得低于本地区代理机构总数(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25%的原则,此次监督评价12家,以抽签结果最终确定监督评价名单。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时应不少于5个,抽取项目范围包括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本次采用被检查单位自愿参加评价,其他单位申请参加的模式开展。
二、监督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监督评价时间从2021年6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评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逐条对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对2020年度执业情况进自查自评。其中:被检查单位形成自查报告,申请参加评价单位形成自评报告,于6月15日前对2020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查或自评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电子版及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邮箱。
(二)书面审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区财政局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编制工作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参加评价单位编制评价底稿。
(三)现场监督评价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区财政局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监督评价工作组深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核实,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底稿。
(四)处理处罚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区财政局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汇总报告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区财政局根据评价情况形成监督评价工作报告,并上报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全面报送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联 系 人:龚道远 联系电话:0724-2444047
邮 箱:694919857@qq.com
附件: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掇刀区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评价内容 | 分值 |
1.企业基 本情况 (10%) | 1.1登记情况 | 1 | 在中国政府釆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登记的信息完整真 实,得1分。 | 1分 |
1.2配置情况 | 1 | 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得1分。 | 1分 | |
1.3经营情况 | 3 |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或M级及以上,得1分。 | 1分 | |
依法为企业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社保账户),得2分。 | 2分 | |||
1.4经营年限 | 3 | 3年-5年,得2分;6年及以上,得3分。 | 3分 | |
1 | 近三年内,企业资产负债率均能控制在60%以下,得1分。 | 1分 | ||
1.5风险防控 | 1 | 近三年内,企业年净利润均大于0,得1分。 | 1分 | |
企业基本情况得分为: | ||||
2.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 (30%) | 2.1业绩情况 | 10 | 按照代理政府釆购项目分包数量(三年得分相加): 以上,得5分。 | 10分 |
2.2人员及培 训情况 | 20 | 专职从业人员数量(缴纳社保人员):5人-10人,得2分;11人 -20人,得4分;21人及以上, 得6分。 | 6分 | |
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专职从业人员数量(缴纳社保人员):2人-5 人,得3分;6人-1O人,得4分;11人及以上,得5分。 . | 5分 | |||
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与政府采购业务相关的资质或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数量 (缴纳 社保人员或返聘人员等):1人-2人,得 2分;3人-4人,得3分;5人及以上,得4分。 | 4分 | |||
每年内部培训次数;每次参与培训人数5人及以上,1次得0.2分,最高得1分。 每年参加外部培训总人数:2人,得2分;3人-5人, 得3分;6人及以上,得4分。 (外部培训以培训证书为准) | 5分 | |||
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得分为: | ||||
3.企业管 理情况 (40%) | 3.1管理制度 | 5 | 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 | 2分 |
1. 建立完备的工作纪律、业务范围、岗位分离及制衡等内控管理制 度。 | 3分 | |||
项目执行:釆购代理委托 | 2分 | |||
项目执行:釆购需求制定 1. 釆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 2. 釆购需求完整、明确。 | 3分 | |||
项目执行:釆购方式选择 1. 选择法定的釆购方式。 | 2分 | |||
项目执行:釆购文件编制 1. 根据釆购项目的特点和釆购需求编制釆购文件。 | 5分 | |||
项目执行:评审准备 1. 根据法定方式或程序确定参与釆购活动的供应商。 | 2分 | |||
3.2执行情况 | 35 | 项目执行:组织评审 录音录像清晰可辨。 | 5分 | |
项目执行:信息公告 1. 在财政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 | 2分 | |||
项目执行: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 1. 督促、协助釆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 2分 | |||
项目执行:保证金管理 1. 设立保证金专门账户。 | 3分 | |||
项目执行:档案管理 1. 妥善保管釆购文件。 | 2分 | |||
项目执行:质疑答复 1. 质疑答复的内容、时间等符合相关规定。 | 2分 | |||
内控及其他日常管理制度执行: 1 .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 | 5分 | |||
企业管理情况得分为: | ||||
4.企业失 信与处理 处罚情况 (20%) | 4.1失信情况 | 4 | 发现近3年存在因政府釆购领域外的适法违规行为被信用中国列入信用 名单情形,每有1例, 扣1分。 | 4分 |
4.2处理处罚 | 16 | 发现近3年存在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釆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责令整 改情形,每有1例,扣3 分。 | 6分 | |
发现近3年存在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釆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处罚情 形,每有1例,扣5分。 | 10分 | |||
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得分为: | ||||
评分说明 | 1、 企业管理情况评价内容中一项不满足,对应部分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