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
通 知
市直各单位: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体部署,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供销合作总社 省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3号)要求,结合我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实际,现就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www. fupin832.com,以下简称“832平台”)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预留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按照中央关于“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断提升我市乡村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我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
(一)预留比例提升
各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年度农副产品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二)优先引导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不变
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欠。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三)优先鼓励工会组织实施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行动不变
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按照《关于深入推动职工爱心消费助农兴农、促进全省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意见》(鄂工发〔2021〕1号)要求,在继续落实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职工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
二、预留份额填报口径
(一)关于食堂部分预留份额。各单位食堂采购预留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预留金额。
1.对自有食堂的预算单位,应明确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年度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20%。
2.对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要与食堂承包方在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落实政策要求,确定不低于20%的预留比例。
3.对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相关单位可协商共同确定不低于20%的预留比例,由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也可以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按照单位人员年度食堂消费总额的20%分别填报预留份额。
4.对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应据实填报。确实无实质性农副产品消费的,可在系统中选择“无食堂”,对食堂部分预留份额不作要求。
(二)关于工会部分预留份额
1.有独立工会经费的预算单位,应明确通过“832平台”采购金额不低于工会年度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20%。
2.无独立工会经费的预算单位,对工会部分预留份额不作要求。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832平台”基础信息工作。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指导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于2021年6月25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www.cg.fupin832.com)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二)严格落实“832平台”采购份额。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食堂、工会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工会福利等,确保采购份额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市财政局将定期统计和通报各单位采购“832平台”农副产品情况。本通知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系统操作及具体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400-1188-832。
荆门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