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财政局
关于全面清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政府采购项目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和活力,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以及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当阳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当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拟对已缴纳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进行全面清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在政府采购活动(货物、服务和工程)中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二、清退程序
(一) 缴纳履约保证金单位填写《当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表》(附后)。
(二)缴纳履约保证金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和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根据《当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办理清退。
三、清退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
当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电话:0717—3285346
附:《当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表》
当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