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财政局 兴山县乡村振兴局
兴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兴山县总工会
关于转发《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县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社、省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3号)《宜昌市财政局 宜昌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宜昌市总工会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1〕3号)要求,现将做好我县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总工会要充分认识到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制定工作方案,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组织预算单位通过预留份额采购832个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优先引导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优先鼓励工会组织实施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行动等方式,确保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取得政策实效。
二、统筹推进工作
(一)完善基础信息。县直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本部门所属单位在“832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的用户权限开通工作,并及时登录系统完善相关信息。未开通管理账号和交易账号的预算单位要按照“832平台”系统要求及时开通管理账号和交易账号。
(二)填报预留采购份额。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21年各级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当年消费农副产品金额的15%。在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各级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份额具体分为食堂和工会两部分:一是食堂采购部分。各单位2021年度食堂采购预留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年预留金额,其中自有食堂、外包食堂、共用食堂三种情形的采购额不得低于当年食堂消费农副产品总额的15%,对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应据实填报,在系统中选择“无食堂”,对预留份额不做要求;二是工会福利采购部分,有独立工会经费的预算单位,人均通过“832平台”采购金额不得低于200元。
各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具体填报方法见附件2《地方预算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县财政局将于2021年6月25日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对全县预算单位预留份额确认汇总。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县总工会要将本地区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定期进行考核、通报。县财政局将把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绩效考核内容。所有预算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对脱贫攻坚的政策要求,切实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工作。
本通知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
县财政局:2583200-8316;县乡村振兴局:2583156;县供销合作社:2587567;县总工会:2583051。
网络销售平台系统操作及具体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10-59863834,4001188832。
附件:1.《宜昌市财政局 宜昌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 社宜昌市总工会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1〕3号)
2.《地方预算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 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
兴山县财政局 兴山县乡村振兴局
兴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兴山县总工会
2021年6月8日